**章 概述
**条 【目的及依据】为维护淘宝租赁场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租赁买家及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入驻淘宝租赁市场的淘宝网卖家(以下简称“卖家”)。
第三条 【效力级别】本规范是对《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中已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四条 【诚信承诺】淘宝租赁卖家须在日常经营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淘宝租赁市场建设成为丰富、优质、可信、共赢的消费平台。
第二章 卖家准入
第五条 淘宝网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淘宝网卖家邀约入驻淘宝租赁市场:
(一) 提供与淘宝开店主体一致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租赁、出租等范围。
(二) 店铺保证金5万元。
(三) 店铺名称需包含租赁相关词。
(四) 经营准入类目的卖家须满足对应类目的准入要求。
第三章 商品发布
第六条 【商品发布】淘宝网租赁卖家除需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关于商品及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还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 只可发布租赁相关商品,不得发布与租赁无关的信息。
(二) 不得发布未**租赁业务的商品,包括虚拟商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成人用品等。
第七条 【商品详情描述】
(一) 商品属性
1、卖家发布租赁商品需标明全新品或旧品。全新品必须保证商品未使用,商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等完好。旧品需保证商品功能完好,配件齐全,如有功能**不得用于租赁。
2、 卖家须设定租赁商品的租赁期,租赁期包括固定租赁时长和自选租赁时长,**短租赁期为**;
(二) 商品描述
1、商品描述应说明买家归还商品的条件,商品破损或遗失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应合理。
2、商品描述应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一致性,包含但不限于商品资质信息、店铺基础信息、官方资质信息、标题、主图、属性、服务等信息,同时须保证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租赁商品相符。
第四章 交易规范
第八条 【买家付款】买家租用租赁商品需支付租金,并缴纳押金。卖家设置的押金不得高于商品当时的实际价值。根据买家芝麻信用的情况,符合条件的买家可选择免押金服务,免押金信用额度不足商品押金的部分,买家须补足剩余押金。
第九条 【租赁期】买家可根据卖家设置的租赁期及自身需求选择租赁期。
(一) 固定租赁时长的租赁期,自买家签收(如无相反证据,以物流签收记录为准)的次日开始计算,直到固定租赁时长结束。
(二) 自选租赁时长的租赁期,即买家下单时选择的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
第十条 【租金】租金收取逻辑如下:
(一) **赁的租金,在租赁期满即打款给卖家;
长期租赁的租金,按期打款给卖家(每30天为一个周期,**后**不足30天的按照实际天数为**)。买家须在新**租期开始的当日向卖家支付当期租金,超过当期租期开始日30天未支付的,卖家可以全额收取押金。
(二) 租赁期内买家要求提前归还的,卖家如事先声明允许提前归还,卖家有权收取已发生租期的租金(长期租赁的当期租金仍应收取,买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卖家如事先声明不支持提前归还,卖家有权收取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 【卖家发货】卖家应在商品发出前检查商品,保证商品符合租用条件。
(一) 买家付款后,卖家若发现无法提供租赁商品,卖家需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买家,协商修改租赁时间。超出24小时未联系的,视为卖家须正常履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租赁期为固定租赁时长的订单,卖家应在买家支付后48小时内发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自选租赁时长的订单,卖家应根据物流到货时间及时发出商品,保证在租赁期开始前将商品交付买家。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的或者未在租赁期开始前将商品交付买家的,需赔付买家首期支付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且违约金金额**低不少于5元,**高不超过100元。
(三) 自选租赁时长的,因卖家或物流问题导致买家无法在租赁期开始前收到商品的,买家可以拒收,相关物流费用由卖家承担;
第十二条 【买家收货】租赁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买家收到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问题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向卖家提出退货或更换,卖家需承担寄回或更换的运费。
第十三条 【商品使用】租赁期内,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导致买家无法使用的,可以选择退货退款。退货退款成功的,按照买家**主张退货的日期计算实际租金。
第十四条 【商品归还】租赁期满,买家应及时归还商品。
(一) 买家归还的商品应按照商品详情页公示的归还条件寄回。归还涉及的物流费用遵照买卖双方约定,如无约定的,物流费用由买家承担。卖家对于归还的物流公司有特殊约定的,须在商品详情页告知买家。
(二) 买家归还日期以系统录入物流单号的日期为准,超出系统设定的**晚归还日期未归还的视为超期归还。卖家承诺上门取货但未按指定日期到达的,不视为超期归还。
第十五条 【押金退还及赔偿】卖家收到归还商品,商品符合归还条件,押金退还买家。
(一) 如商品出现破损或配件丢失等不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卖家可按商品详情页公示的赔偿标准获取赔偿。若双方事先未对赔偿标准有约定的,赔偿金额由淘宝根据双方提供的物品价值有效凭证或参照当前市场**予以酌定。买家支付赔偿金额后,押金**。
(二) 双方对商品是否符合归还条件有异议的,依据淘宝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超期归还】卖家应提醒买家在租期到期时归还商品。买家超过系统设定的**晚归还日期未归还的,买家需缴纳超期费用,超期费用按照超期天数和平均日租金计算。
(一) 买家需先缴纳超期费用才可归还商品和**押金。
(二) 买家需在租期到期日次日起30天内归还,否则视为无法归还。
第十七条 【无法归还】买家在租赁期内,因商品灭失而无法归还的,卖家有权收取该商品对应的押金和已发生租期的租金,买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租赁期满后,无法归还租赁商品的,卖家有权收取该商品对应的押金和租期的租金,同时免除超期费用。买家使用免押金服务的,须补足押金。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十八条 卖家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网将依照《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淘宝租赁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第六章 卖家清退
第十九条 淘宝网卖家违反以下任何一条,将被清退出租赁市场:
(一) 不再满足准入标准的。
(二) 发布非租赁或租赁不**类目的商品,且情节严重。
(三) 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交付商品,且情节严重。
(四) 超出公示的赔偿标准收取费用,且情节严重。
(五) 有损淘宝租赁市场品牌形象,严重扰乱淘宝租赁市场的行为;
第二十条 被清退出租赁市场的淘宝网卖家6个月内不允许重新申请入驻租赁市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于2018年1月25日**生效。
第二十二条 淘宝租赁市场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淘宝租赁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table]
违规情形
| 违规处理
|
租赁卖家发布与租赁无关的商品或租赁不**类目的商品
| 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及发布未经准入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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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到商品与商品描述不一致,如商品详情页说明是新品,收到是二手商品。
| 依照《淘宝规则》描述不当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
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的或者未在按约定时间将商品交付买家的
| 卖家未按本规范第十一条(二)向买家支付违约金的,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相关规定对卖家进行每次扣4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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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承诺上门取货但未按时间到达
| 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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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超出公示的赔偿标准收取费用
| 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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