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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消费者网、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等机构于今年3月联合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显示,涉及虚假宣传的舆情数据占比高达38.97%,“虚假宣传”成为消费者维权过程中最受关注的问题。
“直播间里说得天花乱坠,收到手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近日,在几个零食直播间下单后,吉林省长春市的吴琼(化名)发现多款商品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
“在某零食店直播间,主播介绍新榨纯香花生调和油,直播间的画面和右下方讲解中的商品图片都是某品牌花生油,结果点进去一看,却成了另一品牌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在另一家零食店直播间内,主播介绍一款瓜子,直播间中给观众展示的是一款净含量为308克的瓜子,结果商品详情界面却成了22克×10袋装的瓜子,和主播展示的重量相比少了很多。”吴琼说,像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主播就是打擦边球,让观众误以为能够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结果上当受骗。
这中间也不乏大量被主播诱导而购买直播产品的老年人,他们已经成为直播带货“收割”的对象。
直播卖货满口承诺
到手发现货不对板
“每克3.9万美元,被称为抗癌王、免疫王、排毒王”“108味中草药,24道工序,36个周期,6年封缸发酵而制成”……不久前,江苏省扬州市的杨洋(化名)在自己70多岁父亲的手机群聊里,看到了这样的刷屏信息。
在杨洋追问下,老杨说自己加的是某保健品公司的粉丝群,群里会提前发一些直播间商品的信息。该公司目前正在推的是一款益生菌产品,一盒2000多元,称可以“抗衰老,治百病,延年益寿”。
“他们卖的益生菌产品,盒子上写着有2000亿菌群,但在直播间主播宣传时却说是一袋就有2000亿菌群,一袋顶市场上其他品牌产品几盒的功效。”杨洋说,同类型益生菌在网上也就卖七八十元,但父亲对直播间的宣传话术深信不疑,认为商品卖2000多元还是主播争取来了大优惠。“我爸真觉得这玩意儿能治病,有点头疼脑热的第一反应是冲一袋益生菌喝。”
记者调查发现,让杨洋父亲深信不疑的直播间并非个例。一些直播间通过打造夸张的人设和剧情演绎,夸大商品功效、质量,诱使直播间观众信以为真。如果不看商品介绍页面,只听主播讲解,消费者下单就很容易被坑。
据报道,在某平台拥有6898万粉丝的网红“太原老葛”近日因涉嫌诈骗被立案。此前,太原老葛曾带货“复活项链”,声称能遇难成祥、死而复生,直播中一位大娘戴上后声称疼痛缓解。此剧情演绎可能误导不明真相的老人购买。
夸大功效吸引购买
含糊其词规避监管
“娇娇,帮我在网上买个东西,我听主播说得可好了。”
今年7月,安徽省安庆市的李娇(化名)收到奶奶发来的消息,想让她帮忙购买一款无花果。李娇打开直播链接一看,其标价居然高达268元一斤,是普通无花果的数倍。画面中,主播不断强调她卖的无花果非常珍贵,能够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懂的下单”。李娇查询了商品资质后发现,这就是一款普通的无花果,和市场上卖的没什么两样,而且包装还十分简陋。
“在商家的虚假宣传包装下,这款商品居然已经售出了600多单。无花果能治病,为了卖货主播真是啥话都敢说!”对此李娇十分气愤。
现实中还有很多主播会用含糊的话语去介绍商品,比如将美白说成“白白”,祛痘说成“祛嘟嘟”,羽绒服说成“嘎嘎服”,羊毛说成“咩咩羊”等。按照一些主播的说法这样说是因为直播间违禁词太多,一不小心就会被封号。对此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是因为根据广告法规定,宣传商品不能说没有的某样功效或者不含的某样产品,否则就是虚假宣传,很多主播带货时含糊其词就是为了避免商品被监管发现或被举报。
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现象有多严重?截至今年8月19日,记者在某第三方消费者服务平台以“直播间 虚假宣传”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相关投诉就有5万多条。
建立专门监管队伍
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一些中老年消费者反映,有时候在网上买完保健品发现上当受骗后,举证维权很困难:一是懒得跟商家扯皮;二是没有留下他们夸大宣传的证据;三是知道自己上当了,以后不买就是了。
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直播带货中,如果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带货时不符,商家应当依照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退货、更换、修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作为广告代言人的主播,虽然只提供产品宣传,不是消费关系的相对方,但其在直播中所做的承诺,如“假一赔十”等,也可能构成网络购物合同的内容。如果商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主播就应在其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此外,发布虚假广告,致使老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所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构成虚假广告罪,则应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尊重老年人是构建敬老爱老传统文化的首要任务。人到老年阶段,其社会地位、社会生活被相应边缘化,容易处于“被剥削”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8条进一步规定:“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老年人的人格权,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直播带货中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具有行为的便利性、举证难、损失预估难等特点,直播带货法律关系通常涉及多方主体,包括直播运营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买卖交易平台、销售店铺及品牌方等。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需要所有参与人以法律和诚信道德标准作为底线,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让广大群众的爱心不被消费,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直播带货平台更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禁止明显具有虚假宣传性质、明显有悖于公序良俗的直播间进行直播。如果发生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应替代直播间先履行赔付责任。
相关专家表示,网售保健品乱象错综复杂,现有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难以实现有力监管。尽管如此,仍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保健品的网售环境天朗气清。首先,进一步强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主播行为的规范,督促网络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信用监管,设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惩戒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其次,通过有效的科普宣传,提高受众的辨别力、防骗能力。再次,加强网售保健品监管执法跨地域、跨部门协作,建立适应网络销售特点的投诉、取证、执法机制,提高监管实效。当然,老年人在购买货物之前也应该多思、多想,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对自己有用等。
编辑:凡人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云南老年报 北京老龄
图片来源:图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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