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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通过流量变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各种侵权甚至犯罪的乱象。直播带货消费主要出现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价格误导、不文明带货、发货问题、退换货、销售违禁商品以及诱导场外交易等八方面问题。
带货直播间乱象如今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相关规定也越来越细化了,主播如果违规注定被罚,提高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知假售假现象
明明知道是假货,却仍然铤而走险,一方面是利益驱使,另一方面也是存在侥幸心理,利用线上渠道存在的漏洞赚钱。
有业内人士表示,知假售假在直播平台比较严重。首先,这些平台在产品审核机制上存在一些缺失。一般而言,产品审核流程需要提供很多文件,但文件的真伪,平台无法甄别,这就给了知假售假的人可趁之机。
另外,有些直播团队在选品时不具备辨别真伪的能力。在选品时,主要是基于熟人介绍,或者基于产品背后公司的背景,来做一些非理性判断,这也导致了直播间假货泛滥。
1 撤销合同 返还价款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 消费者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时提出,坚持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2013年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食品药品领域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知假买假、从中牟利者越来越多,打假逐渐职业化、专业化和团队化,让主播“小过担大责”。打假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远超出生活消费需要,采取不符合日常消费习惯的行为,比如大量购买、反复购买、连续购买、分单结账,更有甚者借维权之名敲诈勒索。
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罪名:《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
刑期:销售金额5万以上,数额较大,三年以下;25万以上的数额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罚金: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证明责任:通常来说,行为人如果主张产品为真实的,应当提供正当进货凭据等证据予以证明。否则,由于生产商有资格和能力判断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是否属于其自行生产,故可以由权利人对商品的真伪进行说明,并且权利人的说明应当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因此,行为人主张其待售商品为真实商品,而注册商标权利人主张为假冒商品的,法院应当要求行为人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在结合其他证据的基础上应当采纳权利人的主张。
虚假宣传主要包括针对商品或者服务本身进行的虚假宣传、通过流量数据和交易数据造假进行虚假宣传、对身份及立场进行虚假宣传三种情形。常见的有对化妆品医疗功效的宣传、“0添加”“无添加”等保证承诺,大小/重量/数量虚假,宣传的商品和购物车商品信息不一致,线下雇人在其直播时刷人气、刷热度、刷好评、刷销量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作出多方面规范。如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1 欺诈消费者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作为广告代言人,主播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第四、第五部分对“刷单炒信”、直播带货了规制。 2 虚假广告罪
刑法第222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仅针对商业广告,具有传播性、介绍行为和商业性的特性。
其次主播身份的定义,不能简单将其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应对直播带货内容、模式、生产关系进行实质性判断,更多的情形属于广告经营者。
欺诈严重到构成诈骗罪的极少出现,不做分析。
3 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直播间所销售的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况,同样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购买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如果在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立案标准:主要依据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量刑标准:销售金额5万到20万,二年以下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0万元到50万元,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50万元到200万元的,七年以上并处罚金。200万元以上,处十五年或无期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综上,主播必须增强自律意识,不做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选择带货商品时,严把质量关;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加强全流程质量监督,及时自查自纠。其次,依托Tik Tok直播等平台,跨境直播电商也将会成为蓝海。去年国内接近30%的MCN机构开始涉及出海,还有14.9%的机构正在筹备和观望。作法律人士提醒你,尽管当前海外市场空间较大,但不同国家市场特质与消费模式不尽相同,如何应对销售和合法合规的水土不服将是当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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