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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直播带货别带走“底线”
近日,某知名美妆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向其直播间消费者道歉,并提出全额退款的售后方案,金额高达1.5亿元。此前有消息称,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博主所售化妆品中的有效成分为零。这一事件暴露出部分知名主播选品流程简单,试用和亲测等关键环节缺失。
当前,直播带货风头正盛。一些知名主播有着庞大的粉丝群体,每次直播都能触达数十万乃至百万级别的受众,为品牌商家带来可观的关注和销量。主播在直播间一边推介商品,一边深度与粉丝互动,增加黏性。但近年来,一些知名主播代言产品出现问题的情况屡屡发生,产品质量差、虚假宣传、不文明带货、价格误导等问题被消费者吐槽。
直播带货等网络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兴起,拓宽了消费者的购物渠道,提升了人们生活的便捷度,但同时也出现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频现等问题,特别是越来越多的明星、知名主播通过直播带货、“种草”等方式推荐产品,其中“三无”产品、假货问题也时有发生。部分主播过分追求利益,缺少职业素养,不惜通过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方式谋取利益,以致一些直播平台沦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相关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伤害了直播经济的未来。
净化直播购物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直播带货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直播带货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督促经营者合规经营;根据侵权严重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发挥信用惩戒作用,形成有效威慑,净化直播购物环境。平台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商家和主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守法合规经营,同时对直播内容等进行审查,杜绝问题商品进入直播清单,并就其存在的风险提示消费者。企业和商家要提升诚信守法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让消费者在安全放心的环境中提升消费体验。
直播间非法外之地,主播带货产品出现问题,应当以广告代言人的主体身份承担责任,结合其行为带来的后果及程度,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带货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网店的老板、高管、工作人员或者直接聘请的专属主播进行商品或服务的推介,业内称之为店铺直播;另一种则是由网红、名人在直播平台注册账号,与各种网店签订协议,为网店进行推销商品。
对于第一种情况,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要求赔偿时,可以直接要求平台内销售者进行赔偿,因为此时主播本人就是网店的一员。
对于第二种情况,主播本身并不是销售者,其身份与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类似,因此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去判定,如果主播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则应当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以上两种情况,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平台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平台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平台内经营者(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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