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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 | 微视频】直播带货有风险,“刑”不“刑”,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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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02: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年马特最近有些沮丧,追女神的节奏被一场意外的“直播”全盘打乱,而这场“直播”的背后竟然还牵扯到涉知产犯罪?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让朝检君为大家揭秘,直播遇到“知产”,到底“刑”不“刑”!

请看视频

《马特特烦恼》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430026647393435655



朝检君普法小课堂

直播带货本无碍,品牌“东风”需慎借。

商标切记勿轻动,以身试法悔当初。



利用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销售假盲盒的行为,数额较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时,根据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犯罪嫌疑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美术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生产、销售假盲盒的行为同时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应择一重罪论处。

在此也提醒各位带货主播,要谨慎选品,对消费者负责,直播平台也应当肩负起监管职责,供货商也要诚信经营,保证商品品质,否则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消费者要勇于维权,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平台投诉,要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嫌刑事犯罪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文、视频主创 | 侯文琪、王妍

参演人员 | 陈玎玎、郭云霏、王书伟、

张哲丰、吴桐、 田浩楠、

丁聪、张昊天

视频剪辑 | 宋高飞

编辑 | 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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