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淘宝 补单 抖音
查看: 393|回复: 5

【新规】不可再玩“拍下改价”

[复制链接]

9

主题

41

回帖

78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78
发表于 2024-1-21 18: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9日消息,日前,淘宝规则发布《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将“价格**”调整为“规避信息”,并重新定义“规避信息”,对“滥发信息”等规则做进一步的调整。规则将于2016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

据了解,规则实施后,取消“商品要素不一致”中的“营销关键词不一致”、“行业特殊要求”中的“特殊品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情形;调整“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形表述,增加情形案例;原虚假交易中的换宝贝调整至滥发的“规避信息”情形中,换宝贝行为将不再视为虚假交易行为,但若该商品在换之前或换之后存在虚假交易的订单,则依旧将按虚假交易规则进行处罚。

其中,规则对“商品要素不一致”中的“价格不一致”作出调整,商品的标题、图片或者详情页面中描述的商品价格与标注的商品价格不一致属违规行为。例如:一个商品标题或者详情描述、图片描述的是30元,但标注的商品价格却是35元,或是商品图片、标题或者详情页写“拍下改价”、“拍下后价格减XX”等和标注的商品价格不一致的价格描述。严重者将被下架/删除店铺内所有商品、店铺屏蔽等,并扣除6分。

经搜索,目前仍可以在淘宝搜索到“拍下改价”的商品。有商家称,设置拍下改价是因为直接放低价厂家会有意见,很有可能因低价被删除宝贝。同时,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恶性竞争。


“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方面,则是禁止使用“**”、“****”、“**佳”等用语的夸大描述,对商品的质量、用途、使用效果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亿邦动力网了解,目前,淘宝已屏蔽该类词语,以“国际级”为例,用户搜索时会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的相关宝贝”。

规则调整后,“规避信息”指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刻意规避淘宝商品发布规则的要求发布商品,如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的商品要素变更,包括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类的商品B;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牌的商品B;手机类目下,商品A修改为完全不同型号的商品B,或将翻新机换成全新机等情形。

此外,规则还特别提到,商品要素变更的核心在于有更换的动作以及更换后变成另一款商品的结果。

规则原文:


补充:卖家注意看新规除了“拍下减价”不能再用,还有:

1.打击一切把淘宝流量往外导,成交在外的行为;

2.打击重复铺货、重复开店的行为;

3.赠品不能设置单独链接拍下,只能标准在宝贝单品页中;

4.换宝贝不再被判SD,而是判滥发消息,一旦违规立马被删链接。切记切记~~


常见问题FAQ


广告信息相关


1、如何避免广告信息违规?

请认真学习上述广告信息的情形特征,建议您在编辑发布商品信息、编辑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时,不要将一些如心情故事、店铺介绍、仅供欣赏、仅**等非实际销售的商品或信息作为**商品**;不要在供销平台或指定类目外发布批发、代理、**、回收、置换、求购类商品或信息;尽量不要对其他店铺或外网进行推广(除站内淘宝客外),目前在淘宝网站内是不被允许的,请勿进行这样的尝试。

2、我是分销商,从供应商那里拿了数据包来发布的,为什么会违规呢?

供应商提供给您的数据包并不能保证**合规的哦~比如隐藏的外网链接什么的,很有可能在给您的商品数据中存在。因此请您在使用宝贝发布数据包前先检查下宝贝,确定没问题后再去发布。

3、我没有发过外网链接啊,为什么还是被处罚了?

如果您自己没有设置外网链接,但还是被处罚了,那么很有可能您商品信息中的图片存在问题。如果您不是使用自己的图片,而是从网上直接扒别人的图用,要小心哦,很有可能这种图片上**有外网链接或淘客链接。我们建议您尽量自己掌握片源,使用实拍图片,确保安全。


信息与实际不符相关


我为什么会被“滥发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处罚?若淘宝网核实到您在商品、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的,将会对您的商品或店铺进行处理:

1)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

2)商品、店铺的基础信息或官方资质信息等与实际不符;

3)商品发布时填写的条形码信息与实际不符。建议您可以通过“卖家中心--体检中心" ,找到对应的违规商品点击“查看原因”查询。


信息重复相关


1、我为什么会被“滥发信息-信息重复”处罚?

若淘宝网核实到您在商品、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的,将会对您的商品或店铺信息进行处理:1)重复铺货,即店铺中同时**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2)重复铺货式开店,即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同样商品的。建议您可以通过 “卖家中心--体检中心,找到对应的违规商品点击“查看原因”查询。

2、一个会员仅能拥有一个可**商品的账户,为什么还会有开设两家店铺的情况?

这里讲的开设店铺是"管理"店铺的概念,即淘宝**过各种渠道或方式查实实际是由一个会员管理两家店铺。

3、分销平台的分销商和供应商,会不会因为**同样商品而被处罚?

有可能会被处罚。如果分销平台的分销商之间或者分销商和供应商之间,**相同的商品,且两家店铺由同一人经营管理,则会被处罚。

4、如果会员开了两家以上店铺卖同样的商品的,副店会被关闭时,怎么判断哪几家是副店?

如果会员开了两家以上店铺卖同样的商品的,我们会认为其中信用积分**高的那家店是会员主要经营的主店,其他的信用积分相对较低的**是副店,副店会被关闭。


商品要素不一致相关


1、商品写包邮哪里有出现邮费不一致的问题?

请您核实是否在商品标题写了“包邮”,但是实际描述中却是需要买家承担运费,若是,则存在邮费不一致的违规,请您保证商品中关于邮费描述的一致性。

2、我的商品哪里有出现宝贝类型不一致的问题?

请您核实您在商品发布时选择的“宝贝类型”选项,是否与商品详情中对宝贝类型的描述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形。若您在商品发布时宝贝类型选择了“二手”,而在商品详情描述中表明是“全新”,则确实存在宝贝类型不一致的问题。

3、我的商品价格哪里存在不一致了?

请您核实您发布的商品标题、图片、价格、详情描述等商品要素中是否同时出现了对商品价格的描述,且有描述不一致的情况。若有,则您确实存在价格不一致的问题,请您及时调整,保证其一致性。如,商品链接中显示价格为39元,标题里描述:拍下改价40元。

规避信息相关

1、商品有时部分尺**断货,可以在尺码上注明预售、订购或缺货吗?如果商品部分尺码或颜色断货,请将该尺码或颜色进行下架或库存设置为0。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交易纠纷以及相应的处罚。如确实需要发布让买家先付订金再付尾款的商品,建议使用淘宝网预售工具进行发布。

2、我想在卖商品的时候送赠品给买家,不能写在sku中那要怎么发布?赠品不建议以单个宝贝形式发布,您可以在宝贝详情中说明拍下商品赠送的赠品。如有必要以单个宝贝展示的,请以单个宝贝的形式发布在类目路径:其他>>赠品下。3、如果是样品、包装或者配件辅料之类的商品,我该怎么发布?样品须以单个宝贝形式发布在对应的商品类目,标题中必须注明“样品”字样,“样品”不建议出现在SKU里,以免发生SKU**违规。包装建议发布在对应的包装类目:如: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等。配件辅料须发布至对应的商品类目下,不能放在其主件的类目下。如灯具的**须发布在灯具配件类目下,不能直接发布在灯具灯饰的叶子类目下。

4、关于商品要素变更通用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基于普通人的常识判断,通过编辑商品的类目、标题、图片、详情描述、价格、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5、商品要素变更与其他滥发信息规则的边界是什么?商品要素变更的核心在于有更换的动作以及更换后变成另一款商品的结果。如上述纸巾和沙发的例子:卖家如没有删除“纸巾”,则该商品属于滥发信息中的SKU**;卖家如删除“纸巾”,则该商品属于商品要素变更。


此外,新规将于10月18号正式生效,小伙伴们记得多多奔走相告哟~!

9

主题

38

回帖

76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76
发表于 2024-1-21 18: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FV ZFDVDFZVDZFfont.j\*\*mer{color:#FFF;}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9

主题

42

回帖

80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80
发表于 2024-1-21 18: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帖子才知道这个规则font.j\*\*mer{color:#FFF;}

8

主题

40

回帖

64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64
发表于 2024-1-21 18: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一直都在变化 font.j\*\*mer{color:#FFF;}

17

主题

39

回帖

99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99
发表于 2024-1-21 1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你的帖子还真不知道规则变了font.j\*\*mer{color:#FFF;}

10

主题

35

回帖

71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71
发表于 2024-1-21 18: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有些规则看不懂,只能多来学习学习。font.j\*\*mer{color:#FFF;}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电商在线-淘江湖淘宝卖家论坛 ( 湘ICP备2021012076号|湘ICP备2021012076号 )

GMT+8, 2024-9-20 00:26 Powered by Discuz! X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