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对备受消费者关注的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个人信息保护、“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赠品维权、自动续费等新领域新问题,实施条例给出规定。
01
关注“一老一小"
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这两类特殊消费群体,《条例》给予了专门保护。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条例》第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条例》第十六条
02
拒绝大数据“杀熟”
针对平台大数据“杀熟”等消费乱象,《条例》作出规定,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条例》第九条
02
“免费不免责”
近年来,一些商家打着“免费提供服务”的旗号推卸责任。赠品和试用装有质量问题,商家能以“免费提供”或者“赠品”为由免责吗?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条例》第七条
03
自动续费 要提前提醒
选择“自动续费”享受折扣,到期时被平台在不提醒的情况下持续“一扣了之”?这种情况,《条例》进行了规范。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条例》第十条
04
向“霸王条款”说不
“订单不退不换”“注册视为同意”“管辖仅限本地”?《条例》作出规范,向“霸王条款”说“不”!
●“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条例》第十七条
05
预付式消费
健身卡、美容卡、早教会员卡……预付式消费优惠、便捷,却常因为商家“跑路”引发大规模投诉纠纷。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当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
--《条例》第二十二条
06
不得“恶意索赔”
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若消费者骗取赔偿、敲诈勒索,也要受到处罚。
●“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条例》第二十七条
●“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法处理。”
--《条例》第四十九条
07
直播带货
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条例》对网络消费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这些对直播带货同样适用。直播间带货,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条例》第十四条
08
“个人信息”保护提速
如今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个人信息保护,一些App过度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成为近年来的消费维权热点问题。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条例》第二十三条
●“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
--《条例》第二十四条
END
来源 | 央广网
编辑 | 芒果
审校 | 远方
声明:部分图片、视频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25小时网粉丝群
更多新鲜资讯扫码加小编入群关注25小时网的朋友还喜欢看
01局部暴雨!气温35℃+!“蒸煮”模式怕了吗?佛山周末天气→
02佛山亲子推荐!假期带娃来这里“考古”→
03最新!7月1日起,自港澳进境有重要变化
04一清洁工被垃圾车撞倒,掉进压缩箱下落不明!官方调查报告公布
小编跪求点亮【在看
】
今日【在看
】目标:100+↓↓↓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