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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钟先生向“新闻三剑客”投诉,去年8月他在抖音商城购买了一把网线钳,但没想到卖家发了一个空袋子过来,钟先生认为卖家涉嫌欺诈。可几个月来,抖音商城平台只愿意退款,不愿意承担其他责任。
【商家发来的空袋子】
钟先生表示,去年8月19日,他在抖音商城的一家店铺以3.5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网线钳,当时也正是觉得这个价格相当便宜,就下了单。没过几天,钟先生收到了包裹,然而对方寄过来的仅仅是一个空袋子。随后他赶紧联系卖家,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可能仓库漏发了”,要他申请退款。钟先生要求对方重新发货,对方又拿出“没货了”的理由,随后将该商品从网店内下架。
【订单截图】
经过和卖家一系列的沟通,钟先生认为,卖家发了空包裹之后又将商品下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欺诈。随后,他通过卖家公示的营业执照,向卖家所在地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投诉。部门回复,对该商家注册地址进行检查,未找到该商家,随后执法人员拨打了商家当时办理营业执照时所留电话,提示对方已关机。依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商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卖家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给出的答复】
钟先生又联系了抖音商城平台,客服表示,只能按照5元的价格为他办理退款,除此之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钟先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钟先生认为,抖音商城作为平台方负有监管责任。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钟先生也向抖音商城注册所在地的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局投诉,但无进展。
关于平台经营者是否需要与卖家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唐建景律师认为,首先,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将卖家存在的可疑行为告知平台方;其次,平台在收到消费者举报信息后,要看平台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最后,如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卖家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那么就应该与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1月8日下午,“新闻三剑客”对接了抖音商城平台反映问题。“新闻三剑客”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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