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时间:2014年10月10日
**近修订时间:2015年3月13日
淘宝拟对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计算逻辑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二)单件商品的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销量、评价均不累计。
(三)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该商品近30天内全部或部分销量删除不累计:
1、商品中含有低于1元SKU:修改任一SKU价格、删除低于1元SKU或新增SKU后,任一SKU价格为5元及以上,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2、商品成交记录中,一旦出现5元及以上价格支付的订单,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3、任何商品调整一级类目(淘宝官方类目调整除外):
1)从“其他”一级类目调整到其余类目或从其余类目调整至“其他”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2)从其余任何类目转入“手机”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3)其余调整一级类目的,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四)修改商品某SKU价格时,修改后的价格若超过近30天该SKU**低订单支付价格(该价格≥10元的除外)的10倍,该SKU对应近30天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若同时发生上述**、二项情形,则以第二项执行;若同时发生上述第三、四项情形,则第三、四项都执行。
规则解读:
(一) 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1、按照什么价格为准来计算是否低于1元?
该价格是指订单支付价格,即除去邮费、店铺优惠券、淘金币、单品折扣等价格后,买家实际支付的单件商品价格(含支付宝红包和集分宝)。
例如:卖家发布的商品一口价为1元,买家使用淘金币抵用后**终花了5.8元买下(其中邮费5元),则该笔订单的支付价格为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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