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过度消费问题,是社会上存在已久的顽疾。“315”临近,在某网站投诉平台上,不少家长反馈,在向有关经营者寻求退款时被百般刁难,有些经营者明显在推卸责任。
“打赏”“充值”“送礼物”“买装备”……随着移动互联网文化娱乐产业发展迅猛,这些虚拟消费已屡见不鲜。金钱观和消费观还未成型的未成年人,在虚拟消费中“一掷千金”,动辄花费数千上万元的案例很常见,而监护人想要退款,却难上加难。
支付只在一瞬间,退款却难如上青天。兹举两个例子,以见难在何处。今年2月,家住天津的张先生发现,自己一张银行卡里的7万多元被13岁的女儿用于在某短视频平台刷了礼物,张先生向平台讨要,被告知需提供相关视频证据,证明相关打赏是未成年人操作;广东的王小姐反映,自己未成年、在农村生活的弟弟被某游戏公司诱导充值,金额达8000元左右,客服不予退款,理由是“支付使用的密码支付,无法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操作。”这两个例子,都具体指向了未成年人虚拟消费的退款难题。
监护人向经营者讨回款项,是有清晰法律支撑的。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尽管有最高法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撑腰,但在众多未成年人游戏平台消费的案例中,少有顺利讨回款项者。在退款维权时,“人工客服永不在线”“客服推诿”“人为设置障碍”“举证难”等仍是让人糟心的“拦路虎”!经营者故意设置一些障碍,阻扰监护人退款,毫无疑问是不合理的。但平心而论,未成年人用家长的身份证件或者直接用家长账号进行“打赏”“充值”等过度消费,经营者在识别上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消费虽是虚拟的,但如何追回花出去的真金白银却是真实的难题。难题如何解决?直接关闭平台打赏功能,禁止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这种“一刀切”式的答案,恐怕不是最优解。
解好这道题,需要政府、监护人和经营者共同努力。
政府相关部门须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力度。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升与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相关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是个好建议。在立法中,可考虑严加处罚未尽到审核义务或未采取防沉迷措施的经营者;对于引诱未成年人高额消费者,不仅要责令其返还款项,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制裁。
经营者要加大自律自控力度。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实名注册、实名认证,有针对性地设定“未成年人模式”,限制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不鼓动和诱导其高额消费,并设定“打赏”和充值等上限。可考虑设置打赏冷静期,如三天内可以申请撤销打赏金额和大额礼物等;发挥大数据等相关机制的作用,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向家长进行确认,配合追回款项。
监护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如今,经营者大多会采取身份证登记、人脸识别等一系列技术手段,但一些未成年人总有破解应对的办法。这就需要监护人切实管好支付密码,并尽到必要的教育、管束义务。同时,加强对子女的陪伴和情感交流,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让孩子不沉迷于打游戏和刷短视频中。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