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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下时评丨直播带货不应成直播“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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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22: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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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就能变美丽”“行业内唯一的专利”“跟大牌的成分完全一样”……打开带货直播,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屡见不鲜。建立在网络诚信基础上的推荐分享,演变成了无底线的“恰烂饭”,消费者成了“冤大头”,为带货广告里的表演“买单”。

作为风头正劲的新业态,直播带货是技术革新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线下消费的不足,起到了扩内需、促消费的作用,但倘若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方式去“冲销量”,这种不讲诚信直播带货演变成直播带“祸”,不仅会引起消费者对直播带货行业产生信任危机,还会抑制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遏制“直播带祸”刻不容缓。

避免直播“带祸”,主播要洁身自爱。如今,人们上网消费早已不仅仅是图便宜,对产品质量、服务体验的更加重视,与传统营商模式一样,直播带货只有诚信买卖、品质过硬才能积累起良好口碑,从而有源源不断的“回头客”。作为带货主播,想要在“直播界”站稳脚跟,作为产品的代言人,不仅要对自己直播销售的货“知根知底”,还要在整个销售链条上做好跟进,不能只顾直播间里的“表演”、只想着“捞快钱”,要对售出去的商品“负责到底”。

避免直播“带祸”,平台责无旁贷。需要对商户资质和商品质量进行把关,完善网红带货的诚信评价机制,将粉丝评价、举报、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信息等记入评价系统,防范不法商户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敦促一些主播在相关领域形成更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度,引导他们在直播之外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挑选商品、试用商品等,从而让粉丝们在直播时有更好的购物体验;把违法情节严重、污点信息较多的“网红”拉入黑名单,或直接将该用户封号,取消直播带货资格。

避免直播“带祸”,法律不能缺席。网络直播并非法律盲区,规则和底线不容触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宣传广告需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出现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带祸”行为,应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要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呵护直播经济的良好生态。

直播间里蕴含巨大市场消费能力,如何行稳致远,解决诚信问题、涵养行业生态才是制胜之道,这需要多方协同共治。只有多听听消费者的吐槽,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才能让直播带货不“带祸”。


文:乐兵

审核:亓浩波

编辑:陈媛媛

校对:李腾腾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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