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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热点】“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与消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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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6 16: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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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18”网络集中促销期来临之际,为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网络交易经营者作出如下合规提示:

一是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

二是严格规范集中促销行为。加强广告内容审核,完善广告业务登记、审核、档案管理,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严格禁止“二选一”等违法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平台内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生。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三是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严禁发布电动自行车“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禁止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专供”“特供”“内供”商品等。

四是积极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消费投诉,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科学理性购物。切勿图便宜盲目下单,直播购物切勿被直播间渲染的“秒杀”或“价格低廉”等商品短缺氛围所蒙蔽,从而导致冲动消费。

二要选择正规平台。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推送的网站链接,以免落入违法网站陷阱,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三要依法合理维权。购物时注意留存购物发票、订单记录、快递单号等原始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与经营者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电商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统筹:张杰

编辑:洪雪涵

审核:刘波

监制:刘尊鹏

来源:山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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